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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府发〔2021〕2号
吉安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吉安市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
创优实施方案》的通知
井冈山管理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吉安市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吉安市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的意见》(赣府发〔2020〕16号)和《江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赣府发〔2019〕21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技工教育发展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赣府厅发〔2020〕21号)精神,推进新时代吉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按照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一市(校)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20〕30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利用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契机,全面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江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对接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工作任务,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学校和专业布局,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努力扩大职业教育规模,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建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打造江西中高职协同发展示范区、职业教育文化育人创新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才摇篮,为我市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二、主要任务
——优化总体布局。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优化职业教育结构布局,用5年左右时间在全市形成“1+3+N”职业教育体系,即1所本科高职院校+3所专科高职院校+若干所中职学校。同时,完善专业设置与调整机制,建立技术技能人才需求与供给资源平台,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发展需求侧全方位对接,推动吉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推动两项重点改革。一是推动用人制度改革,院校按规定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招聘方案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自主招聘各类人才;二是推动“职教高考”综合改革,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录取办法。
——完成三大攻坚任务。一是2022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学位增加5万个左右,县级高中阶段教育职普学位配比达到4:6,全市学位配比不低于4.5:5.5。二是2022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设置标准,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所公办省级达标中等职业学校;三是力争2024年实现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升格为本科职业院校,扩充优质高等职业教育资源。
——实现五个全面提升。一是实施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全面提升职业院校发展水平;二是实施教学提质专项行动,全面提升职业院校教学质量;三是实施产教融合项目培育计划,全面提升校企合作水平;四是实施“双师型”教师培训计划,全面提升教师职业素质;五是实施红色基因、庐陵文化传承工程,全面提升思政育人效果。
三、重点工作
(一)高起点规划职业教育结构布局
1.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支持吉安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申办本科专业,力争2024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加快吉安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建设,力争2022年9月正式挂牌办学。规划建设2所高职专科院校,扩充高等职业教育资源,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整体提升全市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启动高水平高职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作,支持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参与“江西省高水平高等职业院校和优势特色专业建设计划”,重点建设2个省级优势特色专业,建成2个专升本试点专业,建设3~5个对接吉安支柱产业的市级优势特色专业。〔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推动市属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提质扩容,建设成为省级A档(优质)学校。各县(市、区)要按照县级高中阶段教育职普学位配比不低于4:6的要求,实施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将技工院校布局纳入人口50万以上、工业园区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县(市、区)区域发展、产业发展、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有条件的地区可安排专项经费支持技工院校建设。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吉泰走廊南部以江西省华忆电子工业中等专业学校为重点、北部以井冈山经贸学校为重点,推动职业学校创优发展,打造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示范高地。2022年,全市中职学校全部达到国家设置标准,增加中等职业教育学位5万个左右,总容量达到高中阶段学校学位总数的45%以上,力争达到50%。青原区、永丰县要在2022年前各建成1所符合标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公办省级达标中等职业学校。市中心城区(吉州区、青原区)和常住人口在5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要积极创建在校生3000人以上的省级A档(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或职教园区,力争2022年全市省级A档(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占比达到30%。统筹安排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计划,稳步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规模。2022年,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数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0%。〔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推进中职高职协同发展。发挥吉安职业技术学院龙头作用,继续通过派驻专家团队等方式,对口支援市内中职学校,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指导学校加强专业建设,着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加强中高职对接,扩大中高职衔接培养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到2022年,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达到35%以上,中高职衔接培养比例达到15%以上。市内50%以上中职学校与省内优质高职院校实行中高职衔接培养。〔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发挥企业办学主体作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参与举办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积极探索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鼓励社会力量与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股份制、混合所有制学校和二级学院,实行相对独立的人员聘任与经费核算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共同开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急需专业、新兴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优势专业。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鼓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高标准提升职业教育办学质量
5.实施教学提质专项行动。推动职业院校依据国家教学标准自主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吉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含中医药)、绿色食品、先进装备制造、新型材料、通用航空、移动物联网等“1+4+6+1”现代化产业,优化教学内容,推动课堂革命,提升教育质量。继续推进职业院校校园文化、校企合作、精品特色专业三项建设,将质量意识贯彻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全过程,突出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能力与资格并重。根据不同行业和工作岗位技能要求,科学调减学生文化理论课学习时间,增加实训时长。深入推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全市高职院校100%参与国家1+X证书试点,中职学校参与率不低于50%。继续办好市级职业院校师生职业技能大赛,支持市内职业院校承办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推动“职教高考”综合改革。落实江西省“职教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围绕“文化考试分档合格、技能成绩排序录取”的原则,全面加强符合不同专业大类特点的“职教高考”职业技能教育,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多种选择。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自主选择参加普通高考或职教高考。探索打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限制,制定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学籍互转、学分互认的实施细则,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相互融通,互认学习成果。〔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实施红色基因、庐陵文化传承工程。深入发掘井冈山精神、庐陵文化的时代价值和教育意义,打造一批传承红色基因、厚植爱国情怀的红色文化、庐陵文化课程,探索建立一整套适应职业院校学生和教师的红色文化、庐陵文化传承教育的工作方法,为全市推进红色基因传承、开展庐陵文化传播提供有力支撑。整合市内优质红色教育资源,建设一批在全国或省内具有较大影响的职业教育红色文化研学旅行示范基地、职业院校思政教育基地和社会实践基地。积极开展与职业教育紧密相连,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青少年乐于参与的红色教育活动,推动红色基因薪火相传。〔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委宣传部、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高质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8.促进产教深度融合。打造一批体现吉安特色的产教融合型行业、企业,支持县(市、区)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园(区)。支持有较强代表性、影响力和改革意愿的行业、企业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到2022年,培育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10家左右,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其符合规定的兴办职业教育投资,可按照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对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研发中心、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可按规定享受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推动校企协同育人。推动学校与企业在实训基地建设、专业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方案制定、校企文化交流等方面开展全方位合作,提升合作水平。大力支持全市职业(技工)院校和本地园区企业举办订单班、冠名班,进行技术技能人才联合培养。建立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成本补偿机制,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对与本地企业开展的“订单”班,由当地政府制定标准给予职业(技工)院校补贴;对接纳学生顶岗实习满6个月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制定标准给予企业实习耗材补助;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到园区企业就业,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后,由企业所在地政府制定标准给予职业(技工)院校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打造一批实训基地。推进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德促贷款项目实验实训基地建设,力争2023年6月建成投入使用。鼓励职业院校建设或校企共建一批校内实训基地,服务重点专业建设,提升校企合作育人水平。推动职业院校按需购置实训设备,每校实训设备总值不低于360万元,逐步达到3000万元以上。到2022年,全市建设5—6个市级示范性校内实训基地,力争建设1—2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省级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打造1家集技工教育、公共实训、竞赛集训、人力资源服务、创业孵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省级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园区。探索包括PPP模式在内的多种方式建设生产性实训基地或兼具生产、教学功能的专业化实训基地。〔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高水平建设职业教育师资队伍
11.推动职业院校用人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内部管理、教师招聘、教师待遇、职称评聘、校企合作、专业设置等方面,赋予院校更多自主权。院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对市、县两级所辖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进行总量控制,2022年前按生师比18:1核定编制,根据在校学生数配齐所需教师。职业院校按规定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内容和程序,招聘方案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对专业教师,实行定编不定人动态管理,在核定编制范围内,由学校根据专业设置调整情况自主聘用教师,同级财政保障聘用教师享受与在编教师同工同酬待遇。支持职业院校按规定聘用在技能大赛中获优异成绩的技术能手担任专业教师。〔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2.强化校长和“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职业院校干部队伍建设,制定中职学校校长任职条件,培养选拔一批理念先进、办学思路清晰、熟悉职业教育规律的专家型校长队伍。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从源头上培养“双师型”教师,对于企业实践经历不足的新入职教师,在入职后的第1年安排为期不低于6个月的企业实践锻炼并进行考核;对于从企业招聘的新入职教师,在入职后的第1年安排不低于6个月的师范教育学习并进行考核。在职教师每3年安排不低于6个月的企业实践锻炼。到2022年,建设3个省级、5个市级“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培育建设15个省级、20个市级“双师型”名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打造1—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10个省级、20个市级教学创新团队,选拔培养30名省级、50名市级教学名师和技能大师,认定一批市级专业(学科)骨干带头人,全市“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加强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管理,促进学校教学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改革教师绩效工资制度。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项目所得扣除必要成本外的净收入,可提取60%用于劳动报酬,单列核增单位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在分配时重点向参与校企合作等项目的人员倾斜。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对院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所需绩效工资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对院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专业教师可按规定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高站位提升职业院校服务能力
14.对接经济发展完善专业设置。促进全市产业升级,大力培养一批与吉安“1+4+6+1”现代化产业相关的专业人才。推动全市职业院校的专业及课程设置与新兴产业紧密结合,加大人工智能、互联网、5G、VR技术以及文化旅游、大健康产业等专业人才培养。支持职业院校加强传统工艺专业建设,围绕茶叶制作、中药炮制、剪纸、陶瓷、雕刻等代表性传统工艺进行人才培养。各县(市、区)都要至少开设1个服务我市电子首位产业的专业,建设2个服务县域经济发展及学校特色的专业,办好若干个就业形势良好的专业,形成“1+2+N”的专业建设格局。建立政府相关部门、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多方参与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机制,鼓励引导毕业生在市内就业创业。到2022年,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直接就业的毕业生本市就业率达到70%左右,专业对口就业率70%以上,毕业生就业满意度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吉安职业技术学院,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对接社会需求加大职业培训。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年度培训规模达到16万人次。发挥高职院校和各省级达标中职学校优势,整合职业培训资源,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训、退伍军人培训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重点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建筑业,推动职业院校在全市“1+4+6+1”现代化产业等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允许职业院校将培训收益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学条件改善等。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和培训,促进职业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深化课程改革、增强实训内容、提高师资水平。〔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吉安职业技术学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6.对接乡村振兴战略服务民生改善。推动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将农村大学生工程列入高职扩招专项计划,支持职业院校建设一批涉农特色专业及专业群,围绕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地方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培养与乡村振兴相适应的技术技能人才。落实面向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军人等社会群体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资助补贴政策,大力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定向招生、定向培养项目,开展农村转移人口、失业人口专项技术技能培训项目。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遇困即扶,保障学生不因贫失学。〔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扶贫办、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等,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17.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发挥好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议事协调职能和职业院校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确保职业教育正确方向,确保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地位”落到实处,确保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加强职业院校党的建设,健全组织体系,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大力加强职业院校课程思政建设,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同向同行。〔责任单位:市委教体工委(市教体局)、市委组织部、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等,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吉安市职业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建由市政府对口副秘书长、市教体局局长牵头的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各项改革政策落地。将职业教育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评价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落实行业部门和地方政府发展职业教育责任,健全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定期督导评估职业教育制度。建立全市中职学校和校长定期考核制度,考核结果通报当地党委、政府。各县(市、区)要根据产业分布、发展情况制定“一县(市、区)一策”工作方案,并报市教体局备案。〔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委组织部等,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持续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逐步提高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在落实好高等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水平达到12000元的基础上,根据发展需要,逐步提高拨款水平。逐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在2022年达到8000元以上。给予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用于职业院校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要落实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要求。从2021年起,市本级每年预算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1000万元,县(市、区)每年预算安排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不低于200万元,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发改委,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深化工资收入分配改革,建立技能导向的技术工人长效激励机制,企业工资总额分配向高技能人才倾斜,高技能人才人均工资增幅应不低于本单位管理人员人均工资增幅。对国有企业进行业绩考核时,对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专项成本,经审核确认后,当年新增支出部分视同利润。在市劳动模范、政府特殊津贴、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评选时,对高技能人才给予一定倾斜。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在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时同等对待。在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相关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落实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职称评聘和职务职级晋升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对待。〔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教体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1.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强化市域统筹,优化资源配置,在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布局各类职业教育基地和示范园,保障职业教育设施合理用地需求。用地计划安排应优先保障职业教育设施用地需求。加大职业教育项目规划建设审批支持力度,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服务。开展职业教育改革成效明显县(市、区)和院校评选,对职业教育先行先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按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附件:1.吉安市职业教育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吉安市职业教育综合改革提质创优实施方案三年目标
3.吉安职业技术学院升格本科院校工作实施方案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印发 |